若您因車輛已報廢、失竊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騎乘,需要終止 Gogoro Network® 電池服務合約,請參考以下說明提出申請。
溫馨提醒:若只是暫時不會騎乘一段時間(大於 30天且小於 90 天),建議改申請【合約暫停】,待日後恢復騎乘時再申請【合約恢復】,不僅免繳暫停期間的資費,未來也不需重新支付系統開通費。
申請前須知
- 提前解約可能產生違約金:若您目前使用的是有約定期限(綁約)之資費方案,提前終止合約將會產生違約金,建議您先確認目前的合約狀態。
- 未來重新簽約需再收取系統開通費:合約終止後,若日後欲重新申辦 Gogoro Network® 電池服務,將依當時的服務條款重新簽約,並須再次支付一次性的「系統開通設定費」。
- 合約未滿 2 年可能影響購車補助資格:若您購車時曾申請政府電動機車補助,各縣市政府通常設有電池合約「最低使用年限」(一般為至少 2 年)。若合約未滿 2 年即提前終止,可能影響您的補助資格。建議先向原申請補助之機關確認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
- 請確認帳單已結清:申請終止前,請確認帳戶無逾期未繳帳款,以免影響受理進度。
- 舊有資費方案無法保留: 若您原本使用的資費方案目前已下架,合約終止後即無法保留。未來重新簽訂合約時,僅能選擇屆時官網公告之現行資費方案。
應備文件
*提醒:外國人請提供「護照」或「居留證」影本作為申辦時檢附證件。(提醒:文件簽署之姓名務必與檢附證件相符)。
申請流程
1.線上提出申請
透過【聯絡我們-合約終止】線上申請,並簡述終止原因,簡述終止原因,並上傳上述之應備文件。請確認您的帳戶無逾期未繳之帳款,以免影響案件受理進度。
2. 安排電池回收
確認申請資格與文件無誤後,我們將為您安排物流到府回收電池。
- 物流服務時間: 平日 09:00 - 18:00(例假日、國定假日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準,不提供收件服務)。
- 特殊狀況: 若電池已有一段時間未使用或車輛早已無法操作,建議於申請時一併備註說明,以便我們為您安排後續妥適的處理方式。
註:在電池回收前,若您仍有騎乘需求,建議您儘早於 GoStation® 完成最後一次換電
3. 合約終止生效
當電池完成繳回後,系統將以「電池繳回日」作為計費停止日。 繳回之電池將由工程人員進行檢測,若電池內存有尚未上傳至換電站的騎乘里程,將會一併計入最後一期帳單中。後續的終止人工作業時間約需 30 個工作天完成。
4. 系統通知與結案
合約於系統正式完成終止後,我們將發送通知信件至您留存的聯絡信箱,並寄送最後一期結算帳單。請留意帳單金額與繳款期限,完成繳費後即完成所有終止程序。
若您對於合約終止有任何疑問,歡迎透過【線上客服】與我們聯繫